法律知识
交通行政执法监督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⑴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执行情况;
⑵ 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⑶ 执法主体的合法性;
⑷ 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
⑸ 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执行文书是否规范;
⑹ 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
⑺ 行政复议的情况。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交通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多少时间内提出复议申请?
答: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
对特定工种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有何规定?
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用品必须根据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对此类特种保护用品建立定期经验制度,不合格的失效的一律不准使用。
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用品必须根据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
《公路法》对公路监督检查人员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熟悉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公正廉洁,热情服务,秉公执法。
答:熟悉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公正廉洁,热情服务,秉公执法。
熟悉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公正廉洁,热情服务,秉公执法。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主要是对什么进行审查?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什么制度?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劳动法》中规定劳动者应履行哪些义务?
(1)完成劳动任务的义务;(2)提高职业技能的义务;(3)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的义务(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行政诉讼案件的证据有哪几种?
答:行政诉讼案件的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行政诉讼案件的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
工作中那些行为属于不安全行为?
错误操作使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用手代替工具、冒险进入危险场地、站坐不安全位置,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具、不安全装束均属于不安全行为。
、《行政诉讼法》规定,在行政诉讼案件中,谁负有举证责任?
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是否可以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答: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多少时间内作出决定?
应该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多少时间内提出?
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院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内
对待安全问题,职工有什么权利?
(1)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操作;(2)险情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3)对漠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领导者,有权批评,检举和控告。
录用未成年工与童工有什么原则?
未成年工与童工的区别在于未成年工年龄为16周岁到18周岁是允许在一定条件下录用的,但要给予特殊保护;而童工的年龄小于未成年工,是法律禁止录用的。
未成年工与童工的区别在于未成年工年龄为16周岁到18周岁是允许在一定条件下录用的,但要给予特殊保护;而童工的年龄小于未...
看关系程度,多少自愿。
最好要学会说“不”!
虐待孩子的家长该用什么刑法处置他们??
严重的话会追究刑事责任的!
穿上皇帝的新装到大街上走一圈。
中国青少年保护法
目前,没有。
没有
1989年3月22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瑞士巴塞尔召开了“制定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公约”的专家组会议和外交大会,签署了《关于有害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以下简称《巴塞尔公约》)。该公约生效时间为1992年5月5日,有104个国家成为该公约的缔约国。公约签定的目的是控制并把隶属公约管辖的废弃物...
可以
是的,虐待罪属于法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范围。但是,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也可以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1、帮他端正态度,学会正视自己和谦让他人
他也是个愿意和别人交往的孩子,只是长期以来习惯了他那种不正确的交友方式,且没得到及时的纠正和指导。让他知道朋友之间是应该以尊重别人在先,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不要以自己为中心,按着自己的意图去衡量和要求别人是不对的。同时让他清楚,与同学之间产生矛盾时,首先要...
由此个人提出辞职还要向公司赔偿吗?
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
但因为目前本市公积金管理部门执法力量不足,故客观上造成了用人单位不缴纳公积金,员工却难以通过法律途径取得司法救济的状况。
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近期本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将通过加强执法等手段保护劳动...
答:⑴ 交通主管部门;
⑵ 法规授权的组织:港监船检机构;
⑶ 受委托的组织:受交通主管部门委托,从事交通行政执法的公路运输管理、公路管理、航务管理、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公路规费征收稽查等交通管理机构。
妨害清算罪是指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做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
30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何时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共七章九十七条,于2002年的11月1日正式实施,是我国安全 生产领域第一部综合性法律。
2002年11月1日
2002年11月1日
权利和义务
能
不能。宪法是母法,所有子法都有宪法来作为依据。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个国家权力的象征。宪法也是一个国家的其他各法律的母体,其他各法律的制定都是依据宪法而制定的。宪法的作用只的是其他各法律指导,所以说宪法不能作为部门法。
部门只能遵从宪法,不能执行。
三分之二
中国是全国人大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可以通过。
有。
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是共同共有关系,这种共有关系既包括对财产的共有,也包括对债务的共有。离婚时,既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要对共同债务进行分割。当然,如果婚前有另约定,从其约定。
有。
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是共同共有关系,这种共有关系既包括对财产的共有,也包括对债务的共有。离婚时,既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要对共同债务进行分割。当然,如果婚前有另约定,从其约定。
工伤认定(赔偿)的范围?
属于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
怎样理解劳动合同的试用期?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相互进行考察的阶段,最长不超过6个月,具体期限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在商定期限内,双方一旦发现实际情况与订立劳动合同前介绍的情况不符,可以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有无时间限制?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0条规定:“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这就是说,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的期限,从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不能越过30天。
调解委员会成员在什么情形下应当回避?
在劳动争议调解中,申请回避是当事人的一种权利。根据《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劳部发[1993]301号)第19条规定,调解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回避,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申请,要求其回避:
(1)是劳动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
协商是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所谓协商,是指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协调双方的关系,消除矛盾,解决争议。劳动争议为人民内部矛盾,可以也应当协商解决,但协商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只是国家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劳动争议这种方式予以法律的认可。不愿协商或者协商...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是不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六条,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不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但它却担负着企业大量的劳动争议化解工作,起着劳动争议处理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是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的程序是什么?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劳部发[1993]301号)第14至17条规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程序一般是:
(1)申请与受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并自愿选择调解的,应及时申请。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
调解委员会制作的调解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面,这是由于企业调解委员会的性质决定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既不是司法、仲裁机构,也不是行政机关,而是在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专门处理企业内部劳动争议的职工群众组织。因此,企业劳动争议调解...
可否将仲裁委员会视为被告?
劳动仲裁委员会不能成为被告。这是有规定的。可以不服从仲裁,再去法院起诉。经济仲裁委员会的规定我不知道。不知你是问什么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的特有原则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劳动争议,除遵守《劳动法》规定的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原则外,还需遵守如下特有原则:
(1)先行调解原则。即仲裁委员会或仲裁庭在裁决前,首先应进行调解,不经调解一般不得裁决。先行调解是仲裁的必经程序,但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应及...
仲裁文书的送达有哪几种方式?
劳动仲裁文书的送达,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关采取法定方式将仲裁法律文书及时、准确地送给劳动争议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劳动仲裁文书的送达,既然是一种法律行为。就必然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如仲裁调解书一经依法送达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
工伤争议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如何确定?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工伤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28号)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伤认定及可否享受工伤待遇发生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只要符合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应不加区别地将职工负伤之日确...
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的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5条、《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14条和第39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的时间是:
(1)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
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应在多长时间内组成仲裁庭?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5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34条和39条规定,组成仲裁庭的时间有下列几种情况:
(1) 对于职工一方在30人以下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7日内按《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组成仲裁庭。
(2)...
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监察职责?
劳动行政部门履行下列劳动监察职责:
(一)监督检查招用工及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情况;
(二)监督检查支付职工工资情况;
(三)监督指导劳动保护和职业培训工作;
(四)监督检查社会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执行情况;
(五)查处职业介绍机构、职业...
法人设立的结果是法人成立,但并不是任何设立行为都会导致这一结果的产生,只有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而进行的设立行为才会导致法人的成立,法人成立的条件就是指法人得以成立的要件,它包括程序要件和实质要件两个方面。
《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1、 口头形式,包括当面交谈、电话联系等方式。
2、 书面形式,即用书面文件的方式进行的意思表示。
3、 推定形式,即通过实施某种行为来进行的意思表示。
4、 默示形式指当事人用沉默的方式,通过不作为而进行的意思表示。一般情况下,默示不能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1、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因自己的过失,导致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3、一方以欺诈或胁迫的手段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4、乘人之危而...
根据劳动部劳部发[1995] 309号和劳办力字[1991]40号复函的规定,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一般对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者约定。在原固定工转制过程中,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不再约定试用期。企业与合同制职工续订劳动合同时,职工改变工种的,应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规定试用期。重新就业的劳动合...
“劳动合同变更”的含义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已经存在的劳动合同关系,通过当事人再次协商,对原定条款作部分修改、补充或删除,重新调整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使合同适应变化发展了的新情况,从而保证合同的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已经存在的劳动合同关系,通过当事人再次协商...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无法履行时,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对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增加或取消的法律行为。
当事人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时间必须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从实际情况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1)经劳动合同...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指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必要因素或必要条件。任何民事法律关系都是由几项要素构成,否则民事法律关系便不存在,而且,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发生变化,民事法律关系也会随之变更。
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
一、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也称为民事权...
工資的兩倍.
如果一个男子(18岁)和一个女仔(14岁)发生性行为,犯不犯法?如果犯法,会坐多少天牢....或者会怎样?
1.如果这个女仔14岁不是周岁,不管女仔愿意不愿意,则这个男子都犯下了奸淫幼女罪,将以强奸论,从重处罚。2.如果这个女仔是14周岁了,这个男子又是强迫与其发生性关系,则这个男子犯了强奸罪。犯强奸罪的...
刑事赔偿是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而依法应负的一种赔偿责任。
刑事赔偿的主体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和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包括下列范围:
(1)行使国...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以及省、自治区...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诉讼参与人的违法行为,会受到什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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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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