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按什么比率来交啊
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1.医疗保险有几种形式?
医疗保险分综合医疗保险(含门诊、住院)、住院医疗保险和特殊医疗保险三种形式。
用人单位有深圳户籍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应当参加综合医疗保险。
用人单位的劳务工和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应当参加住院医疗保险。
离休人员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残废军人应当参加特殊医疗保险。
2.用人单位和参保人缴纳保险金的比例是多少?
用人单位和参保人按下列标准缴交医疗保险费:
(一)在职职工的综合医疗保险费,按其月工资总额的9%缴交,其中财政或用人单位缴交7%,职工个人缴交2%;职工缴费月工资不得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300%,超过部分免交医疗保险费。
(二)离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费,按其月离退休金的12%,由财政、用人单位或养老保险共济基金全额缴交;
(三)劳务工的住院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缴交,个人不负担;
(四)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的住院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机构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缴交,个人不负担。
3.医疗保险费如何列支?
用人单位应按月缴交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缴交的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负责扣缴。
用人单位缴交的医疗保险费,在成本、行政事业费中列支。
个人缴交的医疗保险费在税前缴交。
4.个人帐户资金与共济基金的比例如何?
用人单位和参保人个人缴交的医疗保险费,由市社保局分别建立医疗共济基金和个人帐户,统一进行管理。具体办法为:
(一)财政或用人单位缴交有综合医疗保险费,在提取管理费和风险储备金后,40周岁以上的参保人员,60%记入个人帐户,40记入共济基金;44周岁以下的参保人员,50%记入个人帐户,50%记入共济基金。个人缴交的部分全部记入个人帐户。
(二)住院医疗保险费在提取管理费和风险储备金后,全部进入医疗保险共济基金。
(三)离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革命残废军人不设立医疗个人帐户。
(四)劳务工不建立医疗个人帐户。
5.医疗保险金怎样计息?
存入职工个人帐户上的资金由存入次月的十五日起按国家规定的城乡居民活期存款利息计算利息。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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